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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上午,苏州市副市长徐惠民率苏州市及园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赴乐发lll公用旗下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工作。
东吴热电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及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并着重汇报了公司落实市政府关于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方案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的完成情况。该改造工程投资近5000万元,工程改造前的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是190mg/m3、200 mg/ m3、48 mg/ m3;工程改造后的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是45mg/m3、85 mg/ m3、18 mg/ m3,达到了国家一类地区排放标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了公司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的决心和魄力。
徐副市长对东吴热电现场管理及成为园区第一家完成环保提标改造工程的企业表示肯定,对公司加大环保投入,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示鼓励。他说,当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履行环保义务遇到困难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戴轶卿)